成都十一中中2017年藝體項目班招生測試辦法匯總
一、測試內容及分值(總計100分)
1、歌曲演唱(60分)
2、聽音與模唱(20分)
3、樂理與欣賞(20分)
二、測試要求
(一)歌曲演唱(60分)
1.演唱自選歌曲一首。演唱時一律背譜。
2.當歌曲中的一個大樂段完全重復時,演唱時可以不重復。
3.能達到曲目中所要求的各種技能、技巧,有較扎實的基本功。
4.演唱姿勢端正、自然、松弛、富有美感。
5.演唱時能較好地運用正確的呼吸方法,做到有氣息支持的歌唱,發聲自然、流暢,有較寬的音域。
6.演唱時咬字、吐字準確、清晰,做到字正腔圓。
7.演唱時能正確把握作品的風格、韻味,正確的表達作品的內涵,力求聲情并茂、形神兼備,有較強的藝術表現力。
(二)聽音與模唱(20分)
(1)聽音:音程、和弦。(用“啊”或“啦”)(10分)
(2)模唱:4—8小節左右。(10分)
(三)樂理與欣賞(20分)
1.樂理基本常識問答(10分)
2.音樂欣賞知識問答(10分)
三、考生注意事項
1、聲樂表演自帶鋼琴伴奏譜或者CD伴奏。
2、所有測試要求背譜演唱。
3、藝體生考試為統一招考,考生應按照考試要求,按時到學校參加測試,
遵守考場紀律、尊重評委,若有違反考場紀律者,將取消考試資格。
成都市第十一中學鋼琴特長生測試辦法
一、測試內容及分值(總計100分)
1、鋼琴演奏(60分)
2、視奏與聽音(20分)
3、樂理與欣賞(20分)
二、測試要求
(一)鋼琴演奏(60分)
1.演奏練習曲,復調曲,樂曲各一首(共三首,在規定范圍內自選)。
2.演奏時一律背譜。
3.當樂曲中一個大樂段完全重復時,演奏時一律不反復。
4. 演奏姿勢和方法正確。
5.能達到曲目中所要求的各種技能技巧,有較扎實的基本功。
6.演奏完整,清晰流暢。
7.能正確表達樂曲內容,準確地把握樂曲的風格特點,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。
注:在測試中,評委有權指定考生作片斷演奏。
(二)視奏與聽音(20分)
1.視奏(10分)
(1)現場抽簽,準備時間5分鐘。
(2)視奏曲譜采用五線譜。
(3)視奏要求:正確,完整,較流暢。
2.聽音與模唱(10分)
(1)聽音:音程、和弦。(用“啊”或“啦”)
(2)模唱:4—8小節左右。
(三)樂理與欣賞(20分)
1.樂理基本常識問答(10分) 2.音樂欣賞知識問答(10分)
三、考生注意事項
1、所有測試要求背譜演奏。
2、藝體生考試為統一招考,考生應按照考試要求,按時到學校參加測試,
遵守考場紀律、尊重評委,若有違反考場紀律者,將取消考試資格。